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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投保流程投保须知

 

投保流程

需要购买交强险

选择购买方式

 

1) 95505 2)公司营业网点 3) 代理

录入投保信息

提交投保申请(含保费试算)

交付保费

收取保险单

投保须知

    如果您在2006年7月1日前没有为您的车辆投保任何保险,请务必于10月1日前投保交强险。如果您在7月1日前已经投保了商业三者险,可以在商业保险期满后再投保交强险。您可以选择任何一家具有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我公司已获得了保监会的批准,具备从事交强险业务的资格,您可以通过我公司95505服务专线、代理业务网点或者直接上门到我公司任何一个营业网点购买。

    您在投保时需要向保险公司出示并提交所投保机动车的行驶证原件、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原件,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然后在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指导下,填写交强险投保单,回答有关询问。如果您对交强险条款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可以要求业务员予以解释说明。在交付保险费后,保险公司应向您提供交强险的保险单、保险标志和保险费发票。

    由于各地人身伤亡赔偿标准的提高,交强险并不能承担因交通事故所造成人身伤亡所需的全部赔偿责任,因此,我们建议您在购买了交强险后,根据您的承受能力和当地人身损害事故赔偿标准,购买一定责任限额的商业三者险和机动车损失保险,使您能够拥有更充分的保障,减少由于突发交通事故给您和您的家人带来的损失。同时为了方便您获得高效、快捷的理赔服务,建议您最好在同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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